荆州新闻网消息(通讯员 夏能龙)3月17日,2名男子在长江荆州段北闸水域被长航公安荆州派出所抓获,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2人被依法执行逮捕。

2021年11月30日23时许,长航公安荆州派出所民警多方位开展犯罪线索征集工作,主动开展夜间巡逻,通过线索摸排和蹲点守候,在长江荆州段北闸水域附近破获长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当场查获渔获物约13.7斤,电捕鱼工具1套,电动渔船1艘。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郑某、田某对电捕鱼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随后,办案民警依法两人采取强制措施。

据长航公安荆州派出所民警介绍: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品资源法规,在禁渔期、禁渔区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编辑: 李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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