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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车给朋友,他无证驾驶你要担责|法官李敏做客“周二之约”直播答疑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22日19:29 来源: 大武汉客户端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3月22日讯 3月22日上午,洪山区人民法院和平法庭法官李敏做客“周二之约”法律咨询服务专栏直播间,为群众解答道路交通纠纷问题(点击下图二维码可进入聊天室提问)。

问:我将车借给朋友出去游玩,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朋友没有驾照,我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已赔偿了受害者,现在保险公司向我和朋友追偿,我未驾车,也要赔偿吗?

答:车主将车辆出借给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人员造成交通事故,应根据其过错程度对受害人的损失承担责任。保险公司在承担交强险赔偿责任后,可向车主和侵权人追偿,车主和侵权人应在其各自的过错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问:我忘记将车送去年检,发生交通事故,个人要向受害者赔偿吗?

答:如事故发生后经交警部门检验机动车性能符合相关规定,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如经检验机动车性能不符合相关规定,而车主未按时年检造成不能及早发现并予以处理的,认定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一定的过错,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问:我去年到外地做生意,车辆放在家中没有使用,今年回来用车的时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发现已经脱保,请问我要承担多少责任?

答:根据法律规定,如果驾驶人在未投保交强险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需承担事故责任的,伤者请求肇事司机首先要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的,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图为李敏正在直播。长江日报记者杨涛摄

问:上个月我驾车转弯时擦伤一个路人,送去陆总医院就医,因手头紧没有垫付费用,我能不能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后再向伤者赔偿?

答:根据法律规定,在肇事司机未向伤者赔偿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不得向肇事司机直接理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保险。

问:我的舅舅前天发生了交通事故,当时太慌了,忘了报警,现在该怎么处理这起交通事故?

答:在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对于一些无监控录像、无目击证人,且双方当事人对于事故原因各执一词的情形,法院将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来判断,当相关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时,法院依法认定案件的事实。

问:我哥哥被撞成九级伤残,在后期治疗时产生的误工费能否要求肇事司机赔偿?

答: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受伤致残主张残疾赔偿金并获得侵权人赔偿后,又主张第二次手术而产生的误工费,因第二次受伤在定残之后,残疾赔偿金已对受害人未来损失予以补偿,法院不再支持二次手术的误工费。

问:因交通事故受伤后,如何证明因这起事故对我造成的误工损失?

答: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可以向法院提交伤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受伤前至少12个月至误工期内的收入发放明细、受伤前的个人完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记录;如果无法完整提供上述证据,可向法院提交其他书面材料证明伤者在受伤前至少一年内的实际收入情况;如果仍无法提供证据证明伤者的实际收入情况,则应尽可能提交书面证明、证人证言来证明伤者从事工作所属的行业,以供法院根据其所属行业的平均收入情况作出相应裁判。(长江日报记者陈勇 通讯员李金星 王田甜 高禛)

【责任编辑:徐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