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讯(记者胡琼之 通讯员吴晓奕 孙建彬)23日,记者从武汉市医保局获悉,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减轻群众负担,我市临时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项目,即日起执行省统一限价,武汉市全部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单次检测服务费最高限价为5元。价格不得上浮,下调不限。
根据要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项目,采取“技耗分离”的方式,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按照“价格项目+检测试剂”的方式收费。
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单次检测服务费最高限价为5元,不得上浮,下调不限;单次检测服务费和抗原检测试剂(含采样器皿)费用总和不得超过15元;抗原检测试剂(含采样器皿)实行零差率销售。
市民在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单纯进行抗原检测的,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查费(一般诊疗费),市民购买检测试剂进行抗原自测的,不得收取抗原检测服务费。
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所需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按规定在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进行采购,杜绝线下采购。
相关部门提醒,全市各公立医疗机构应主动在醒目位置公示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价格,严格按规定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规范自身价格行为。我市非公立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抗原检测服务,定价应当遵循“公开、合法和诚实守信”原则,体现保本微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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