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3月30日讯(记者施政 通讯员方永红)三名施工人员没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就临时“上阵”进行热切割作业,结果操作不当引发失火,险些酿成大祸。29日,记者从江汉区应急管理局获悉,这三名施工人员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图为消防人员灭火。通讯员方永红 摄
3月6日8时许,江汉区汉兴街常四社区红光小区一栋居民楼的楼顶突然冒出黑烟,“失火了,赶紧报警!”常四社区应急服务站站长周超闻讯带着四名应急队员一起,操起灭火器就赶来灭火,其他社区工作人员则组织居民疏散。与此同时,市“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调派特勤二站、常青消防救援站前往处置,由于扑救及时,很快处置完毕。
经现场勘查和调查询问,原来,事发时,余某、余某、韩某等三名施工人员在楼顶对水箱进行处理,在进行热切割作业时由于未采取防火措施,溅射的火星掉落到附近平台用来挡雨的泡沫胶上,引发失火。由于三人没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江汉区公安机关对余某、余某、韩某等三名无证上岗作业施工人员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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