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自2022年4月6日起,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启用药品经营企业(批发、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并在该局网站电子证书公示平台上予以公示。
据悉,电子证书包括《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及副本,与纸质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书的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申请人网上申请许可事项,经网上预审、受理、审查并获得批准后,行政审批系统即时向申请人发出通知,并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和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许可情况。
申请人可随时进入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电子证书栏目自行查询和下载许可证电子证书、打印纸质证书。企业自主打印的纸质证书(黑白或彩色)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印制的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证书真伪、许可信息如何查验?公众可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和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查验证书真伪及许可信息,也可以向审批发证机关申请查询。此外,《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启用前已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仍可继续有效使用。
据了解,此举是落实国务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有力举措,也是药品监管部门在加快推进网上审批、网上办事方面作出的积极探索。
(总台记者 田萌 王一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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