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不得从事医疗和药品、医疗器械销售等活动。禁止使用针刺、瘢痕灸、发泡灸、牵引、扳法、中医微创类技术、中药灌洗肠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侵入性或者危险性的技术方法。”因此,养生堂等非医疗机构禁止开展扎针放血等有创治疗。
该负责人表示,根据《中医医疗技术目录》,针刺类技术属中医医疗技术,可在医疗机构内开展。凡诊疗科目含有中医科(或中西医结合科),且有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的医疗机构均可开展相关针刺类技术。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该负责人表示,如养生保健等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非医疗机构和个人违规开展医学诊疗活动,将视具体情节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该负责人同时提醒,市民如发现中医养生保健等非医疗机构违规开展医学诊疗活动,可向辖区卫生健康局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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