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刘阳 通讯员谢萍慧)近日,由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牵头,湖北省财政厅、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等11家单位共同研制的国家标准《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获批发布。
《规范》重点围绕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服务内容和基本要求,以湖北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实践为基础,结合浙江、江苏、四川等地先进经验和做法,厘清了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服务提供方、村(居)民之间的关系,突出了不同主体的权责边界,重点对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服务原则、人员、内容及管理等要素进行了规定。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推进乡村振兴标准化建设是《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重要内容。农村公共服务中心是整合各种综合资源、提升社区服务和管理的重要平台,将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规范》的发布和实施,有助于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助力我国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提升,以农村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提高农民获得感,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价值。
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发挥标准化专业优势,持续开展“标准化+乡村振兴”行动,着力再乡村治理和农村建设重点领域加强标准化研究,推动标准化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更多智慧和力量。
Copyright © 2001-2025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17000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