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评论员刘功虎
中办、国办日前印发了《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深入改进作风,切实为基层减负,充分发挥创建示范引领作用。
抓示范的关键一点,是要力戒形式主义。形式主义的表现,一种是为创建而创建,造成名目众多、差异不大。这名片那基地,这模范那标兵,“撞衫”、撞期、撞举办地点等现象都不鲜见。示范创建的初衷,是要立标杆让人超越,树先进带动后进,名目一旦过多无疑会损害先进示范的稀缺性、尊崇度、价值感,让示范对象“泯然众人”。现在这个试行办法强调了两级审批制,有望从源头更好解决这一问题。
第二类表现,就是创建活动过程中的形式主义。有的地方搞创建,照本宣科、生搬硬套、机械落实;有的以会议落实会议,热衷喊口号,发传单,临场动手时“片叶不沾身”,转一圈就跑;还有的创建活动不求实效、过度铺张,或者浅尝辄止。
造成第二类表现的原因较为复杂,有的是因为创建活动过多、周期过长、基层任务过重所导致,也有的是参与主体自身工作不主动不积极,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不给力。
示范创建活动中的形式主义,扭曲了创建活动的本意,误导了示范价值的取向,损害了创建工作的信誉,伤害了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对创建工作的热情,甚至侵害社会风气与道德。
示范创建要力戒形式主义,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利民惠民。要不断创新,不要硬摊派、硬投票、硬创硬评。抓示范创建需要我们切实提高政策水平,把真正的榜样、先进、冠军、头号种子评选出来,弘扬扩散,真正发挥他们的引领作用,助推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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