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讯(记者谢冰林 通讯员汉消)4月30日至5月1日,我市开展了督导消防安保暨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整改工作。
督导组先后来到黄陂区定远社区、江岸区淌湖村地区,详细询问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的基础消防建设、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落实等情况。重点检查了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是否存在不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电线私拉乱接、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停放充电等问题。
督导组指出,相关单位要正确认识、高度重视,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做好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整改工作。
督导组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村(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基础薄弱的特点,重点加强消防安全提示,通过服务提高管理效率,以此为抓手推动村(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提档升级;用好信息化手段,针对检查排查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分类分级、真查实管,做好闭环管理。
副市长杨彪参加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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