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查处现场。通讯员 供图

罂粟果实。通讯员 供图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李盼 许彩霞)“这里有人种植有毒的花!”5月6日,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分局禁毒部门民警胡冠在下沉某社区时接到群众报警称,某单元楼疑似有住户种植罂粟植株。
接到报警后,胡冠迅速与西山派出所社区民警一起到小区仔细摸排,经搜索发现,一位居住在三楼的居民王某(男,49岁,鄂州人)在自家阳台种植10余株罂粟,并已自行铲除罂粟株,将罂粟果进行晾晒,民警在现场查获罂粟果49颗,四个种植盆。
“我一直有腰痛病,听说用这些植物果实泡水喝可减轻痛苦,所有就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去年从一个外地人手中买来种子种植,我并不知道这是违法的。”王某说。
“罂粟是国家明令禁止种植的毒品原植物,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罂粟不是药,对身体无益,种植罂粟更是违法犯罪行为!”民警对王某予以法治教育,提醒他不要听信谣言,做到不种植、不食用罂粟,并表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对发现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一律强制铲除,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目前,鄂城区公安分局已对王某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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