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赵德馨、周秀鸾夫妇把将近4000册藏书捐赠给了学校图书馆。

赵德馨和周秀鸾均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退休教授。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书截图。
武汉晚报讯(记者李玉莹)5月10日,下月即将年满94岁的周秀鸾教授致信记者,谈了她状告中国知网维权初衷:敦促知网能知错改错。
赵德馨和周秀鸾夫妻均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退休教授。周秀鸾在赵德馨就知网擅自收录他的100多篇文章进行维权之后,她也选择了维权。
记者此前去老人家中采访时,周老谈及丈夫维权一事曾直言:“我们什么都不缺,跟知网打官司是为了维护学者的权益和尊严。”
5月9日,长江日报发起的#知网嫌赔偿金过高上诉被驳回#微博话题阅读量一天达1.3亿人次。面对网络热议,周老因体衰耳背需要静养,未能接受记者采访。
5月10日下午,记者收到了赵老转来的周老手写的一封信。在这封两页纸、400余字的信中,周老谈了起诉知网的初衷以及对知网不服一审判决又上诉的看法。
“我们虽已退休,但退休金不少,足以让我们过一个体面而幸福的晚年。”周老在信中写道:起诉知网的目的不在获取赔偿金,而是维护作者的权益,希望得到应有的尊敬。她希望知网“认真考虑一下,自己错在哪里,如何改正,诚恳道歉”,“真正成为一项公益性的国家知识基础设施工程!”
去年12月10日,作为知网主办单位的《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在“赵德馨教授起诉中国知网获赔”相关说明中表示,“正视问题、解决问题”。赵老无奈地表示,知网道歉后至今无实质性行动。
据悉,知网是国家学术期刊最具权威性的文献检索工具和网络出版平台,基本完整收录了我国的全部学术期刊,覆盖所有学科的内容。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4月25日在第三次回复记者网上留言时表示:已关注到各方面反映的知网涉嫌垄断问题,正在依法开展相关工作。
最新回应
知网在进行反思
整改措施向社会公开
武汉晚报讯(记者李玉莹)5月9日,长江日报发起的微博话题#知网嫌赔偿金过高上诉被驳回#登上热搜,阅读达1.3亿人次。当天,同方股份回应称:知网在进行反思,整改措施择机向社会公开。
《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是中国知网(www.cnki.net)的主办单位,该公司近年来多次被告上法庭。5月10日,记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查询到与《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相关的文书有1614篇。2021年12月10日,《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就“赵德馨教授起诉中国知网获赔”相关问题公开做出说明。
记者注意到,负责中国知网CNKI系列数据库经营的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多次出现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公示中。4月19日,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就中国知网与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合作服务情况做出公开说明。据悉,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系在A股上市的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有投资者近日在“上证e互动”平台上给同方股份留言:“请问高校科研机构等知网数据库续订费用为贵司带来多少利润?报价是否合理?近期频繁出现负面舆论事件,若出现大范围抵制,是否对贵司未来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5月9日,同方股份对此留言进行了回复:“您好!我们已经关注到知网的舆情,知网也在进行反思,并研究进行经营模式优化改善,积极进行整改。知网会将相关整改措施择机向社会公开,并做出回应。感谢您的关注!”
同方股份近日在该平台上回复另一条留言时表示,知网未来在推动科技创新、做好学术传播、承担社会责任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同方股份近日公布的2021年报显示,同方知网上年营收12.89亿元,同比上涨9%;归母净利润1.94亿元,同比增长0.3%;毛利率为53.35%,总资产27.55亿元。
据悉,“上证e互动”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建立、供上海证券市场所有参与主体使用的沟通平台。
维权背景
擅自收录文章嫌判赔数额过高
知网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被驳回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近日就《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网”)与周秀鸾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二审时驳回了知网的上诉。
中国裁判文书网5月7日公布了10份知网与周秀鸾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这些终审判决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4月28日作出的。
下月将迎来94岁生日的周秀鸾,与丈夫赵德馨同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退休教授。周秀鸾在赵德馨就知网擅自收录他的100多篇文章进行维权之后,她也选择了维权。周秀鸾作为第一作者的《驳“市场供应今不如昔”论——读史读报箚记》(约1.1万字)、《汉代的农业生产水平有多高——与宁可同志商榷》(约7000字)、《关于布币的三个问题——读云梦出土秦简〈金布律〉扎记》(约8000字)等文章,分别发表于1960年1期《政治与经济》、1979年第2期《江汉论坛》和1980年第4期《社会科学战线》。
2021年11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就周秀鸾与知网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分别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知网单篇文章赔偿周秀鸾2100元到2400元不等;每起案件,知网另承担周秀鸾的公证费29元和律师费1000元。
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时认为,知网涉案侵权行为影响范围较大、主观过错程度明显;涉案文章的字数,按照版面字数,不足千字按千字计算等相关因素酌情确定经济损失的赔偿数额,考虑充分,数额适当。知网后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出了上诉。知网上诉理由之一认为赔偿金额过高。
这10起案件争议的焦点问题主要有4个:知网提供涉案作品网络阅览及下载服务是否构成侵权;知网的被诉使用行为是否构成法定许可;周秀鸾对不同传播端口取证并分别起诉是否构成重复诉讼;一审法院关于知网应赔偿的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数额的判定是否合理。
对于以上争议,法院审理认为:知网侵害了周秀鸾对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知网将涉案作品上传网络并允许网络用户下载的行为不构成期刊转载法定许可;不同终端传播的范围不同,所造成的损害和可以主张的赔偿范围也不相同,周秀鸾分别进行公证取证,并分别提起诉讼并无不当;一审法院对律师费及均摊后的公证费等合理支出予以支持,依据充分,数额适当。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时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知网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记者李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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