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5月13日讯 5月13日上午,东湖高新区启动“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破坏河湖环境资源的违法行为,不仅会受到行政处罚,还将面临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相关责任人要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东湖高新区工委委员、副总河湖长罗霄凌指出:东湖高新区水环境问题复杂,南湖、汤逊湖等城市内湖的水安全和水环境矛盾一直存在,仍需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各方力量,共同推动河湖生态保护。

东湖高新区“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启动。
通过这一机制,进一步强化河湖长组织领导责任,发挥检察长“法治助手”作用,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各方力量,加强协作配合,合力破解河湖管护治理难题,共同推动河湖生态保护。
区检察院刘桃荣检察长表示,检察机关要综合运用惩治犯罪、诉前建议等手段,共同破解水环境治理和一体化管护等难题。积极探索“检察长”民事公益诉讼与“河湖长”的协作方式,助力河湖流域生态环境部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实现检察监管、公益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多赢、共赢。
(长江日报记者金文兵 通讯员彭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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