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讯(记者刘嘉)5月13日,武汉市教育局发布通知,要求各区教育局做好2022年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工作。
通知要求,各区教育局要强化服务供给,锚定“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保持在80%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45%以上”年度目标和“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目标,准确把握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总量、存量、增量之间的关系,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配置保障机制,优化供给结构,切实通过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工作,有效扩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覆盖面,增强民生获得感幸福感。
各区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为非营利性幼儿园,保教费收费中心城区(含功能区)和新城区城关地区不超过1200元/生·月,其他地区不超过1000元/生·月。
通知中还列出了2022年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工作任务清单。长江日报记者看到,不仅在认定、奖补资金管理等方面有详细计划,今年7月至9月,武汉市还将选派公办幼儿园骨干教师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交流任教或教学指导,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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