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江日报评论员鲁珊
近日,武汉市纪委通报4起诬告陷害、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案例。数据显示,2021年以来,武汉为476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问题,10名处级、8名科级干部在澄清后被提拔重用,同时,查处诬告陷害行为3起,处理3人。此举有力打击了歪风邪气,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现实中有不少借举报之名诬告他人的问题。其中有些是既得利益受损而心生不忿,有些是安于现状对成绩突出者心生妒意等。借举报之名诬告他人,混淆视听、涣散人心,干扰党风廉政建设,是一种歪风邪气,须及时纠正。相较之下,“失实检举控告”的主观恶意较少,但也会对当事人产生沉重心理负担,只有及时澄清,才不会挫伤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一方面,干部要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当前,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已经成为常态和共识。没有纪律和监督等外部力量的约束,人的定力可能减弱,侥幸心理就滋生。干部若能做到八小时内外都守纪律、讲规矩,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就不怕监督,行得正,就走得远。
另一方面,维护公心和正义是监督的要义。处理举报遵循实事求是原则,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是非分明,对有问题的干部不能放过,对没有问题的干部要澄清正名。只有为担当者担当,干部才能轻装上阵;只有为负责者负责,干部才能负责到底,为踏实干事的干部撑腰鼓劲,才能为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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