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高欣)5月17日,蕲春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走进檀林镇上河村、德元村,以法治宣讲、现场咨询等方式开展了一场贴近群众的民法典普法活动。

普法活动现场。通讯员 供图
“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是公民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也是婚姻家庭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回应离婚率走高的社会现实,增加了协议离婚时的冷静期制度……”
宣讲活动现场,检察官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继承以及涉及“三农”等问题。
“请问我在多年前借给别人的钱现在还没要回来,应该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你的借条内容写明了还款期限,在还款期限届满后超过了三年或者债权人没有及时行使催促还款义务等因素形成的诉讼时效已过的情形,通常在民事诉讼中将会面临败诉的风险。”干警现场面对面为群众进行普法。

检察官给村民发放宣传资料。通讯员 供图
“感谢你们来宣传,听了你们的讲解才知道,民法典真正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啊!”村民纷纷表示收获很大,期待检察官带来更多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
蕲春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把普法宣传寓于检察监督实践,不折不扣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促进全民法治观念养成,厚植法治根基,以高质量普法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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