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5月25日讯(记者汪丽婷 通讯员翁能) 5月24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江岸区建设局获悉,为简化招投标交易流程、夯实招标人的主体责任,江岸区针对区管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推行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备案管理机制。
江岸区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往在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三级审核流程中,监管部门若发现问题会将文件退回并反馈修改意见。“如今,接收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后,我们不再对其内容进行事前审核,而在事中事后进行监管,角色由‘陪练员’转变为‘裁判员’。”
“推行备案管理机制并非是‘一放了之’,监管部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定期对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将依法依规处置,必要时可责令暂停招投标活动。”江岸区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加强主体责任意识,对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全权负责。
“现在招标人进行招标登记后,当天就可以发布招标公告,工程也就能早日开工建设。”武汉市江岸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肖应增告诉记者,新的备案管理机制在为招标人节约时间的同时,也对招标文件的内部前置把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肖应增介绍,新的备案管理机制实行后,中心不仅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还在内部进行多级审核,提前认真编制招标文件。“中心在按照文件样本准备招标材料时,对投标人资质资格及业绩要求的把关都比以前更加严格。”
“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备案管理机制推行后,行业在短期内将经历‘阵痛’,但从长远来看,此举将会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江岸区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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