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章琪)无意间捡到一张银行卡,发现背面写着密码,以为是天降横财,冒充持卡人取现,结果面临的却是牢狱之灾。近日,经黄梅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汤某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当时存在侥幸心理,就把钱取出来了,想着没人找我就占为己有,没想到事情这么严重。”庭审现场,被告人汤某某悔恨不已。
原来,2021年10月22日,被告人汤某某去银行取款机取钱时,发现取款机台面上有张银行卡,并且背面写着一串数字。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汤某某就将银行卡塞进取款机试了试密码,没想到一试就成功了。汤某某一时心生贪念,于是在当天和次日,四次从自助取款机取钱,共取出5200元。
第二天,卡主李某某发现银行卡丢失并被盗刷,便向公安机关报了案,随后通过朋友联系到汤某某,汤某某以转账的方式向李某某归还了5200元。
黄梅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汤某某捡拾他人信用卡,并用该卡在自动柜员机上取款5200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遂依法对汤某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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