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田城 通讯员柯国强)记者5月30日从通山县警方获悉,长江流域“十年禁捕令”下,今年以来通山县已经接连侦破了11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全力营造该县“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社会舆论氛围,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格局。
连日来,通山警方连续侦破4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有效保护了长江支流富水河流域的环境生态。
该县警方森林警察大队民警介绍,近日民警在长江一级支流富水湖水域执法巡查,先后查获刘某权、刘某农、谭某、袁某等四名犯罪嫌疑人,使用禁用网具分别非法捕捞水产品65千克、3.6千克、2千克、7.5千克,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图为 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 通讯员 供图
据了解,自长江流域实施“十年禁捕”行动以来,该县公安机关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思想引领下,全环节、全链条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今年来共侦办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11起,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14人,收缴非法捕捞渔获300余千克、各类网具15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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