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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通过“三重保障制度”织密织牢医疗救助托底保障网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31日16:36 来源: 荆楚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李玉)针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医疗救助托底保障既要托得住,更要托得稳。

5月31日,在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环节,黄石市医保局基金监管科主任黄冬霞系统说明了《黄石市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办法》的托底保障政策性安排。

黄冬霞说,《实施办法》通过调整健康扶贫综合医疗保障政策等脱贫攻坚期内的超常规措施安排,发挥三重保障制度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的梯次减负作用。

三重保障制度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其中,医疗救助是进一步减轻特困、低保等农村低收入人口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保障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负担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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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医保局基金监管科主任黄冬霞回答相关问题。金康 摄

她进一步解释,医疗救助主要包括基本救助和倾斜救助两个方面。

——基本医疗救助。农村低收入人口规范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按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其中,特困人员,不设起付线,救助范围内费用救助比例为100%;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不设起付线,救助范围内费用在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下的部分救助比例为70%,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救助比例为75%;

纳入相关部门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的医疗救助起付线为1500元,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下的部分救助比例为65%,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救助比例为70%。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医疗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6万元,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共用年度救助限额。

——倾斜救助。农村低收入人口规范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还可以享受倾斜救助。倾斜救助起付标准为5000元,年度限额原则上为5万元。

在年度限额内,特困人员的救助比例为100%;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的救助比例为90%;纳入相关部门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的救助比例为85%。

【责任编辑:曾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