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区环境监测系统(资料图)。

浙江湖州长兴县太湖街道晨光社区儿童之家外,社区志愿者在课后托管时带领孩子们户外游戏。
这个6月,一批关系社会民生的新规开始施行,从加强噪声污染治理到严管固体饮料质量安全再到规范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活动等,以法治之力守护你我美好生活。
噪声扰民:
广场舞区域、时段、
音量须合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自2022年6月5日起施行,治理噪声污染将有更强法律武器。
在适用范围上,本法将工业噪声扩展到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噪声;增加对城市轨道交通、机动车“炸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饲养宠物、餐饮等噪声扰民行为的管控;将一些仅适用城市的规定扩展至农村地区;明确环境振动控制标准和措施要求。
本法明确,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合理规定娱乐、健身等活动的区域、时段、音量,可以采取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等措施加强管理。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禁止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
对于违反规定的,首先进行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以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校园安全:
“人物技结合”
提升学校安全防范水平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近日批准发布《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国家标准,将于2022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2012年原《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发布后首次修订。修订版遵循“实用可行、科学先进、适度超前”的指导原则,以体现校园安全“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为重点,保障学生和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为主要目标,从实际出发,强化问题导向,着力在重点部位、重要措施、应急处置、技术支撑等方面完善相关内容与技术规范,提升学校安全防范水平。
核心内容包括“重点部位和区域”“总体防范要求”“人力防范要求”“实体防范要求”“电子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等,适用于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防范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教育培训、救助保护等机构或场所安全防范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可参照执行。
固体饮料:
不得宣称具有治疗保健功能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对固体饮料标签标识等作出规定。
公告明确,固体饮料标签、说明书及宣传资料不得使用文字或者图案进行明示、暗示或者强调产品适用于未成年人、老人、孕产妇、病人、存在营养风险或营养不良人群等特定人群,不得使用生产工艺、原料名称等明示、暗示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功能以及满足特定疾病人群的特殊需要等。
固体饮料产品名称不得与已经批准发布的特殊食品名称相同;应当在产品标签上醒目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固体饮料”,字号不得小于同一展示版面其他文字。
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蛋白固体饮料、植物固体饮料、特殊用途固体饮料、风味固体饮料,以及添加可食用菌种的固体饮料最小销售单元,还应在同一展示版面标示“本产品不能代替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作为警示信息,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20%。
白酒饮料:
含食品添加剂的调香白酒
不再称为白酒
从6月1日起,最新修订的《白酒工业术语》及《饮料酒术语和分类》两项酒类国家标准将正式实施。
该标准要求白酒的主要原料必须是稻谷、小麦、玉米、高粱、大麦、青稞等粮谷,即便生产工艺中需要添加部分食用酒精,也必须使用粮谷酿造的酒精。新国标明确,白酒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将所有添加食品添加剂的调香白酒归属为配制酒,与白酒类别明显区分开来。
保障用电:
严禁发生非不可抗力拉闸限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的《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下称《办法》),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按照权限和程序,指导有关单位制订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指导电力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对电力供应和运行的风险管控情况进行监管。地方政府电力运行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严格审核事故及超计划用电的限电序位表,严禁发生非不可抗力拉闸限电。
广电网络:
规范广播电视和
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活动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管理办法》自2022年6月30日起施行,对相关领域的经纪活动作出进一步规范。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经纪人员应当严格规范信息发布,不得发布或者雇佣营销号发布引发粉丝互撕、拉踩引战等有害信息,不得以打赏排名、刷量控评、虚构事实、造谣攻击等方式进行炒作,不得以虚假消费、带头打赏、应援集资等方式诱导粉丝消费。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经纪人员,应当加强对服务对象官方粉丝团、后援会等账号的日常维护和监督管理;应当引导和规范粉丝行为,不得组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等活动和集会。
湿地保护:
严格控制占用湿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被喻为“地球之肾”的湿地自此有了系统性的法律保护。
本法规定,禁止占用国家重要湿地,国家重大项目、防灾减灾项目、重要水利及保护设施项目、湿地保护项目等除外;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湿地,无法避让的应当尽量减少占用,并采取必要措施减轻对湿地生态功能的不利影响等。
本法进一步明确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比如,规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湿地保护规划和湿地保护需要,依法将湿地纳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或者自然公园;在湿地范围内从事旅游、种植、畜牧、水产养殖、航运等利用活动,应当避免改变湿地的自然状况,并采取措施减轻对湿地生态功能的不利影响。
债券市场:
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更便利
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外汇局发布联合公告,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依法合规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自2022年6月30日起施行。
公告明确了各方权责,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直接或通过互联互通方式投资交易所债券市场,自主选择交易场所。
入市程序方面,境外机构投资者以法人身份入市。对于拟备案机构及已备案机构的新增产品,无需再逐只产品备案。对于已备案的产品,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既可以保留现有债券账户,也可以归并至法人层面,相关金融基础设施应当提供非交易过户服务。
综合新华社、央视新闻、中国证券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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