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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出台“金融助企纾困”22条措施,2022年安排5000亿元以上专项信贷资金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8日21:32 来源: 大武汉客户端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6月8日讯(记者程思思)6月8日,湖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加强金融助企纾困工作若干措施》。发布会透露,近日按照省政府要求,人民银行武汉分行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关于加强金融助企纾困工作若干措施》,并由省政府印发执行。

《若干措施》分四个部分,共22条具体举措。

第一部分是全力实现信贷投放量增价降,包括第一到第六条。扩大新增贷款投放方面,落实“充足发力、精准发力、靠前发力”政策要求,保持信贷投放水平与全省经济发展相适应。要求金融机构用好用足降准等政策,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对接,积极挖掘市场主体和项目有效需求。强化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方面,提出2022年安排5000亿元以上专项信贷资金,全年普惠小微贷款新增1200亿元以上。单列300亿元以上再贷款再贴现资金,抓好纾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措施的落实。

在稳链保供方面,要求支持做大做强“51020”现代产业集群,做好粮食安全、民生物资保供等金融支持,完善煤炭等能源供应金融服务。减息让利减轻企业成本负担方面,提出力争2022年让利实体经济340亿元。另外,就强化特定行业差异化金融支持,加大重大项目金融支持,也提出了具体措施。

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加强金融助企纾困工作若干措施》。记者程思思 摄

第二部分是积极实施受困主体金融纾困政策,包括第七到第十二条。主要是具体的扶持政策,如:支持受困主体贷款展期、续贷、调整还款计划,要求金融机构不得盲目压贷、抽贷、断贷。针对房地产领域,要求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加大对风险处置项目的支持力度。在贷款财政贴息方面,提出市县政府设立中小微企业和特困行业的纾困基金,市县对中小微企业和特困行业使用纾困基金贷款的给予适当财政贴息,省财政对各地贷款贴息按一定比例奖补。就加强融资对接、提升贷款审批效率、拓宽融资渠道等方面,也提出了具体措施安排。

第三部分是积极改善受困主体金融服务,包括第十三到第十八条。发挥融资担保增信功能,推广“见贷即保”“见保即贷”批量业务,提高对民营企业担保比例,适当降低担保费率。征信权益保护方面,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和个人,相关逾期贷款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征信系统。此外,还包括了优化小微企业账户服务、增强保险保障作用、扩大外汇政策受惠面、加强信用信息共享等方面相关政策安排。

第四部分是持续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包括第十九到第二十二条。重点是明确了各方责任,省级层面依托省政府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和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开展工作,各市州建立专项工作机制,金融机构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就强化跟踪落实、政策宣传引导、加强监测评估等方面,也提出了明确要求。

符合“无还本续贷”条件小微企业“应办尽办”,湖北省出台措施缓解“续贷难”

又讯 据新闻发布会透露,湖北银保监局近期起草了《关于优化银行业续贷服务,纾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通知》,经省政府同意,作为金融助企纾困的配套政策,已经以省金融领导小组文件印发。

湖北银保监局方面表示,为缓解续贷难题,将完善小微企业续贷方式。鼓励银行机构对有市场前景的、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又暂时存在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合理运用“无还本续贷”方式缓解客户还款压力。扩大“无还本续贷”业务覆盖面,对于符合“无还本续贷”办理条件的小微企业“应办尽办”,努力提高小微企业贷款中“无还本续贷”所占比重。要探索灵活多样的续贷方式和融资产品,努力保障小微企业的续贷需求。鼓励银行机构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对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等行业开辟续贷纾困绿色通道。

提升小微企业续贷效率。指导银行机构简化续贷流程,对受理、审查、审批、放款等流程能简则简;精简续贷材料,不得要求客户提供对续贷审批没有实质意义的材料;压缩续贷时间,对即将到期的存量授信客户要提前介入,做好贷前调查,减少续贷时间间隔。鼓励银行机构设立不动产便民抵押专线窗口,通过专线或“互联网+”方式为抵押登记和续贷延期提供一站式服务。

规范小微企业续贷管理。督促银行机构积极对接各类信用信息平台,准确获取企业续贷需求信息,拓展续贷获客渠道。根据客户需求和经营情况,综合测算小微企业续贷授信额度,合理设定续贷期限,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建立健全小微企业续贷风险控制、尽职免责等配套机制,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做实贷后管理,加强续贷风险管理。

减轻小微企业续贷负担。指导银行机构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内嵌到续贷业务内部定价相关环节,合理降低续贷利率,力争2022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较2021年有所下降。深入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督促银行机构严格落实“七不准、四公开”相关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小微企业违规收取服务费用或变相转嫁服务成本。

同时还将加大监管督导力度。深入开展实地督导和明查暗访,严厉整治盲目“断贷、抽贷、压贷”行为。持续监测小微企业续贷情况,做好监管评价,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深入开展实地督导和明查暗访,严厉整治盲目“断贷、抽贷、压贷”行为,进一步提升续贷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责任编辑:张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