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记者从市禁捕办获悉,从6月1日起,我市将汉江、天门河部分区域设置为禁钓区。在禁钓区内全时段禁止采用任何钓具进行任何形式的垂钓行为,对不听劝阻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汉江禁钓区域为:汉江天门段沙洋大桥天门侧(经度:112°36′32.11″,纬度:30°42′11.42″)至张港镇老泽口码头(经度:112°52′24.88″,纬度:30°29′39.94″)天门侧为禁钓区。
天门河禁钓区域为:天门河渔薪镇潘湾桥 (112°55'12.24",30°41'12.40") 至黄潭镇许广高速桥(113°6'57.24",30°39'14.77")河段为禁钓区。
在汉江、天门河禁钓区域以外的河段,一人一杆一线一钩人不离岸的情况下可以单钩垂钓,但不得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添加剂以及鱼虾类活体饵料,也不得使用爆炸钩、盘钩、串钩以及锚鱼器、武斗竿、可视化设备、弹弓射鱼器、鱼叉、地笼、滚钩等渔具渔法开展垂钓或捕捞活动。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在禁钓区内进行垂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同时欢迎广大市民积极监督,举报电话110或0728-5331456、5222436。(融媒体记者付磊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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