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新闻网讯(记者 王宇杰 通讯员 毛磊 刘明)“你单位医保网络与互联网未做物理隔离,依据医保服务协议需要整改。”“你单位未凭处方向门诊慢特病参保人员销售药品,依据医保服务协议,限期整改。”……连日来,潜江市医保局分片区对全市200多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日常管理检查,对部分存在违规情形的定点医药机构依照协议作出处理意见。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事关广大参保群众切身利益。市医保局为切实提升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从服务好参保群众入手,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出台了《关于规范设置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的通知》,根据公众健康需求、管理服务需要、医保基金收支、市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等合理确定定点医药机构的资源配置。同时进一步修订完善了2022年版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全文增至8章、66条内容,内容得到了细化,特别就定点药店费用结算、申报、审核与拨付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增强了协议管理的可操作性。在协议管理上,该局印发了《关于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医药服务管理体系的通知》《关于加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实施方案》,建立了协议管理工作机制,将纳入协议管理的837家定点医药机构划分为5个检查片区,由局党组成员任组长,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全覆盖开展日常检查。
市医保局负责人表示,这次检查仍发现一些问题,如医保政策宣传有待加强、医保信息管理有待规范、未严格执行凭处方售药、超范围向门诊慢特病参保人员销售药品、进销存管理有待规范等。针对检查发现违约情形,该局根据医保服务协议,对涉及限期整改的由检查组责令限期整改并督促整改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作出进一步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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