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贺佳丽 通讯员杨靖、盛莉)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职工共渡难关,近日,潜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结合实际,出台《潜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该中心阶段性支持政策明确,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2022年6月至12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职工,可适当提高房租提取额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提取住房公积金有时限要求的,办理时限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可延期办理,顺延至2022年12月31日。
“为有效提高政策宣传覆盖率和知晓率,我们前期通过邮政快递向全市83家缴存职工在10人以上的企业邮寄了政策通知,并不断间在中心微信公众号、网站及公积金专管员QQ群进行了政策解读和宣传。”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结合中心正在开展的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陆续走访全市各企业,全力推进政策落实落地。
Copyright © 2001-2025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17000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