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10时30分,湖北省气象局将重大气象灾害(暴雨)四级应急响应提升为三级,要求各内设机构、各直属单位、各市、县(区)气象局立即进入三级应急响应状态。各市(州)、省直管市(区)气象局根据实际研判进入相应级别应急响应,指导县(市、区)及时发布短临预警。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湖北省气象局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各项工作,及时上报应急响应情况。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预计7月4日至5日,鄂西北东部、鄂西南东部、江汉平原、鄂东北等地有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局部伴有短时强降水、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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