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陈一方、王粲)近日,团风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召开了一场不公开听证会,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冬做出不起诉决定。
16岁的小冬受朋友邀约,伙同他人翻墙入室盗窃,涉嫌盗窃罪。团风县检察院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考虑到小冬犯罪数额较小,认罪态度良好,于2021年12月22日对小冬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六个月。
鉴于小冬有吸烟、饮酒、沉迷网络等不良行为,在征求小冬父母的同意后,团风县检察院帮助小冬联系了团风县引领星学校,与小冬父母三方制定了一套帮教计划,成立了检察机关、团风县引领星学校和监护人共同组成的一对一的观护帮教小组,对小冬开展六个月的帮扶教育,帮助小冬回归家庭和社会。
在对小冬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同时,检察官向小冬的父母发送了《督促监护令》,并将小冬送进团风县引领星学校,通过周密的帮教计划和严厉的校园管理让小冬在新的环境下历练成长。
六个月考验期中,检察官每月跟踪监督指导,校方分五个阶段对小冬进行心理疏导、行为矫正,逐步让小冬打开心扉,理性认识自己行为的错误。同时,校方和检察官定期对小冬开展法治宣传、感恩励志教育等一系列帮教活动,小冬妈妈不定期与小冬通话对他开展家庭教育并表示关爱,让小冬学会了感恩,懂得学法守法的重要性。
学校里,小冬热爱运动、善于结交同学和乐于帮助他人,由于小冬表现良好,在入校后第三个月,校方让小冬担任学生会干部,希望他做好表率和带头作用。
通过每月的跟踪回访和促膝长谈,检察官了解到小冬的内心愈加成熟,不良行为得以有效干预,社会认知逐步提高,法治意识逐步提升。
“在小冬每月亲笔的思想汇报中,我看到了小冬努力转变的决心和意识,感受到了小冬发自内心的忏悔,也听到了小冬想要回报父母和社会的心声。”团风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陈一方表示。
在即将结束考验期的最后一个月,小冬在思想汇报中这样写道“在课堂上,有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既逢盛世,何不奋力拼搏?”小冬对这句话有所感悟和理解,他表示想要学习一门手艺,努力提升自己,为父母分担压力,为国家和社会出一份力,汇报中,小冬最后写道:“为了目标和梦想,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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