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兴楚乡·能人返乡”工程,以返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发挥返乡创业示范引领作用,即日起,我市启动市级返乡创业示范乡镇、示范项目评选认定工作,各县(市、区)可推荐1至2个乡镇、2至3个返乡创业项目。
此次评选认定工作的申报程序为乡镇(项目)申报、县级初评、市级审核(8月中旬)、公示及认定(8月下旬)。其中,在县级初评环节,县级人社部门对照考评表实地考核并审核相关资料,并于8月5日前报送市人社部门。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据市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被认定为荆州市返乡创业示范乡镇,每个乡镇将获得20万元奖补;认定为荆州市返乡创业项目,每个项目将获得不超过8万元奖补。
来源:荆州日报
作者:王子瑶 曾虹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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