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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开展“护农”行动 严打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1日13:58 来源: 荆门晚报


从8月上旬开始到10月中旬,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将从7个方面开展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护农”行动,严厉打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广大农民利益。

以化肥、农膜、农机具等农资产品销售企业为重点,加大对农村批发市场、经销门店和网售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检查力度,重点整治假冒仿冒、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农资产品,将上一年抽检不合格产品列入必检范围,加强对化肥有效成分不足或不符,农膜、滴灌带不符合国家标准等违法问题的查处,检查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植物保护机械、轮式拖拉机是否经过认证并标注CCC认证标志。

加大卫生陶瓷、五金洁具、化粪池、热泵、太阳能取暖设备、热风机、燃气壁挂炉等产品的抽查力度,加强与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监管信息互通机制,及时向牵头部门反馈产品质量情况。依法严厉打击虚标乱标、以次充好等质量违法行为,严查存在安全隐患的清洁取暖产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实施召回。

聚焦儿童玩具、文具、家具等儿童用品和老人服装服饰、老人鞋等老年用品,以及冰箱、彩电、洗衣机、家用燃气具等消费品,加强城乡接合部、校园周边和农村集贸市场、商超、小卖部等农村消费品重点经营场所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产品标识是否齐全,是否附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是否按规定标注明确的警示标志或警示说明等。督促农村商品经营者把住农村消费品进货关口,建立健全进货台账。

加强建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针对农村建筑使用量较大的水泥、钢筋、砖等产品,增加监督抽查频次和覆盖面,严厉打击质量不达标、以次充好和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加大网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第一时间通报电商平台对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处理措施。督促平台经营者切实履行质量管理义务,严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强化区域协同,实施质量责任生产流通双向追查,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充分发挥信用监管作用,及时将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企业信息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强化联合惩戒震慑效应。

结合消费提示、消费品质量安全“三进”(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活动等,调动广大农村消费者重视产品质量、参与质量共治的积极性,强化消费教育引导,培育农村消费者质量安全意识、商标品牌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畅通农民依法维权的渠道。

针对监管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积极开展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结合“百名专家帮千企”“你点我帮”活动,促进生产企业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管理水平,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做好质量控制,保障产品质量安全。(记者汪兵洋 通讯员李鹏)


【责任编辑:白菲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