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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纪委监委向诬告者“亮剑”,已查处诬告陷害行为1起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31日11:10 来源: 荆楚网 ​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饶黎、吴盈珊)“根据纪委移送的涉嫌诬告陷害有关线索,经核查属实,现对你进行批评教育……”近日,鄂城区汀祖镇派出所向诬告人甘某某当面反馈调查核实结果,澄清事实,对诬告行为进行处理。

据悉,1月12日以来,鄂州市鄂城区纪委监委连续收到24件甘某某信访举报件或市纪委转办件,反映汀祖镇刘显村党支部书记何某某以违建为由拆除反映人的建筑物等问题。

为此,区纪委监委联合汀祖镇纪委,以“室地”联动监督方式,通过调取文件、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措施,认真核查反映问题。

经过核查,反映的问题均不属实,举报中涉及的建筑物是反映人甘某某在明知未批先建属于违法违规行为的前提下,不听劝阻,私自建设的,属于违建,应当依法依规进行拆除。甘某某的信访举报,存在故意歪曲事实、诬告陷害的情形。

为消除不良影响,保护干部干事积极性,区纪委监委坚持对诬告陷害零容忍,在综合研判的基础上,既将核查情况向反映人进行反馈,又将诬告陷害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及时对反映人进行批评教育,告诫反映人通过合法合规途径如实反映真实问题,提供事实证据材料,不得凭空诬告他人,不得扰乱公共秩序。

“这段时间,我的心里总压着一块大石头,现在石头终于落地了,非常感谢组织。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继续担当负责、履职尽责,不辜负组织和群众的信任……”被诬告干部说。

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旗帜鲜明为干事者撑腰,坚持澄清正名与查处诬告陷害、查信办案与以案促治同步推进。截至目前,共采取当面反馈、书面通知、召开会议等方式开展澄清正名8人次,查处诬告陷害行为1起,树立起祛邪扶正、激浊扬清的鲜明导向。

【责任编辑:金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