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金康)9月2日,鄂州市住建局出台新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将于9月4日正式上线运行,9月5日起,新销售的商品房首付资金未足额进入对应监管账户的,将不能完成商品房合同备案。
据悉,为加强鄂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力度,提升资金监管水平,该市住建局开发建设了“鄂州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并准备正式上线运行。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将于9月4日正式上线运行。为提前做好系统上线以及数据迁移,自9月2日12时起,预售及商品房网签备案系统将停止运行。
这也意味着,从9月5日起,购房人在支付购房定金及首付款时,开发企业必须通过银联专用POS交存至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新销售的商品房首付资金未足额进入对应监管账户的,将不能完成商品房合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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