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上午记者从市经信局了解到十堰市正式出台《十堰市突破性发展数字经济若干措施》支持我市数字经济突破性发展最高奖励500万!具体内容如下↓↓↓
➤在夯实数字新型基础设施方面,我市明确提出:支持打造工业互联网生态,推进汽车汽配、智能装备、电子等行业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鼓励龙头企业搭建工业互联网平台。对获评国家“双跨”(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或服务本地企业数超过100家且设备连接数超过3000台(套)的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或新增接入企业不低于100家的本地工业互联网服务企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在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方面,支持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对上年度新获批的国家级和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含跨境电商产业园),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上年度新获批的国家级和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或数字商务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对上年度新认定的省级电商零售“头部企业”“瞪羚企业”“种子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5万元。
➤在推动数字产业化升级方面,支持数字经济核心项目建设。对新引进的汽车电子、电控、智能驾驶元器件和集成部件、线束集成模块、传感器等产品项目年产值达到1亿元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在强化数字经济要素支撑方面,培育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区。推进数字经济园区建设, 对入园企业达到20家以上且园区总营业收入达到30亿元以上的, 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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