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自然资源局发布消息称,我市宅基地使用权应登记发证宗地数为423222宗,已发“房地一体”新证412347宗,发证率达到97.43%;全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应登记发证宗地数为2858宗,已发“房地一体”新证2809宗,发证率达到98.29%。
“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发证工作是党中央确定的重大惠民利民工程,连续5年写入中央一号文件。通过开展“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能够使农民享有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得到确认和法律保护,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秩序和谐与稳定。为深化农村改革、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奠定产权基础。
“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是将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统一权籍调查、统一确权登记、统一颁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
市自然资源局本着“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切合实际、为民利民”的原则,针对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多、权属来源资料收集困难的现状,按照法律法规,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实施细则,明确如何界定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如何确定建房年份和权源资料种类、无权属来源的宗地如何确权登记以及确权登记工作中违法用地如何处理等问题,在两权和农房补充调查实施过程中,坚持完成调查一个、检查验收一个、入库一个,以村为单位组织开展数据入库,鼓励工作质量好、调查进展快的优先进行检查验收。
为确保登记发证质量,市自然资源局还组织工作专班全面开展发证工作。受理组负责登记资料的初审上传;审核组负责初审上传资料的审核;登簿组负责对初审、审核成果进行一定比例的抽查。对初审、审核成果进行自检和互检,自检互检合格的提交到登簿环节。登簿抽查不合格(抽查10%的宗地,错误率大于1%的为不合格)的村进行全面返工。(通讯员黄勇 杨诗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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