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闵波通讯 员 冯晋 报道:日前,市委文明委印发通知,启动全市2020-2021年度市级精神文明创建系列申报评选工作。
为充分展示精神文明建设丰硕成果,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今年将评选命名2020-2021年度市级精神文明创建系列先进单位和个人。申报推荐共设文明县(市、区)、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文明乡镇(街办)、文明村(社区)、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等7个类别,每个类别按照一定比例分配名额。
按照属地和归口原则,各单位向所在县市区和市直归口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由县市区党委或文明委、市直归口主管部门向市委文明委推荐。符合创建标准的县市区、市直及驻市单位于10月28日18: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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