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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使用共享单车 17人被“拉黑”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9日08:56 来源: 十堰晚报

■记者 叶楚榕 通讯员 鞠国华 夏鑫垚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市城管执法委获悉,10月以来,市城管执法委、市交管局联合城区3家共享单车企业严查不文明使用单车行为,目前已“拉黑”17名不文明骑行者,3个月内,他们将无法使用城区3家共享单车。

昨日一大早,市民曹先生准备骑共享单车去上班,用手机扫码后却被提示无法使用共享单车,他又换了一家共享单车还是一样无法使用。曹先生致电共享单车客服,对方告诉他,因为他有两次用车后乱停放,已被系统拉黑,城区3家共享单车企业的单车他都无法使用。

据悉,自7月开始,市城管执法委、市交管局与“哈啰”“青桔”“美团”等3家共享单车企业建立信息共享“黑名单”机制。根据这项机制,共享单车使用者出现不文明行为时,执法人员或运维管理员将该共享单车信息提供给共享单车企业,企业根据使用者的注册信息,向该车使用者发送提醒告知,当二次出现不文明行为时,就会被“拉黑”。一旦被“拉黑”,“哈啰”“青桔”“美团”三家共享单车将均无法使用。

据悉,此次“拉黑”的17人,全都是因为存在使用共享单车后乱停乱放。

【责任编辑:白菲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