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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助力宣恩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4日09:15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赵唯君、程灿)11月5日-13日,《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在主会场中国武汉和分会场瑞士日内瓦两地举办。湿地保护属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是公益诉讼检察的法定领域之一。

近年来,宣恩县检察院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和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找准公益诉讼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和打造宜居宜游县城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主动融入湿地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体系,通过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借力特邀检察官助理“外脑”,形成社会参与、行政执法、司法监督和生态修复的大格局,积极促进宣恩县生态文明建设。

守护百姓“生命之源”

据了解,湖北宣恩贡水河国家湿地公园以宣恩县贡水河流域为主体,桐子营水库、双龙湖水库、贡水河河道等最高洪水位线内的湿地资源及外围部分山体组成,全长约36公里,总面积560公顷,其中湿地总面积450.29公顷,湿地率为80.40%。公园内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是全球200个生物多样性重要区域之一。其中,双龙湖水库是宣恩县城居民唯一饮用水水源地,系贡水河国家湿地公园的上游。2011年12月,该水库被确定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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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供图)

2007年以来,当地村民长期在宣恩县双龙湖水库饮用水源地的一级保护区内从事渡船旅游活动,其营运船舶使用柴油动力,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油污直接向水库排放,对县城7万余居民饮用水安全带来严重隐患。

2018年6月,宣恩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饮用水水源地存在船舶运营油污直排入水库的问题,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宣恩县环境保护局(现宣恩县环保分局)、县地方海事处开展联合执法,上述行政机关限令从事船舶旅游的村民将船只拖离库区并拆解,由当地政府按照船只评估价格予以补偿,检察机关同时与相关行政机关一起,多措并举,共同解决从事船舶旅游村民的后续生计问题,有效解决了多年来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船舶污染问题。该案件被湖北省检察院评选为“湖北省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保护居民人居环境

贡水河国家湿地公园中的贡水河由西向东贯穿宣恩县城,是宣恩县打造4A级国家旅游景点的重要组成部分,亦是宣恩县居民休闲健身的重要场所。2020年9月,宣恩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在贡水河莲花坝段存在大量生活污水、污物未经处理直排入河的问题,对贡水河国家湿地公园的生态环境以及周边城镇居民的人居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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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供图)

宣恩县检察院在发现这一线索后,及时召开与行政机关的联席会,厘清了各行政单位的职责,并阐释了污水直排的严重影响。会后,该院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对污水直排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贡水河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消除污水直排入河所造成的环境污染。2020年10月,通过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行对污水直排的监督管理职责,开展污染清理与源头治理等工作,贡水河莲花坝段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已得到有效保护。

协助政府纾难解困

“你好,我们发现县一中外存在大量生活污水直排入河,严重影响了当地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希望检察机关能够通过公益诉讼为我们纾难解困。”2021年6月,宣恩县检察院收到县水利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奚某反应线索。

三河沟作为贡水河国家湿地公园的重要支流,对维护湿地公园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自2019年以来,宣恩县椒园镇三河沟村教育城的第一高级中学(下称“宣恩县一中”)师生及周边住户,将生活污水沿着学校南侧的景观水道直排入三河沟,后流入贡水河,导致周边地面污水横流,河道淤堵,周边居民也深受其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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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供图)

经查,由于污染地所在三河沟村原属于农村区域,后因宣恩县城镇化进程过快,导致当地污水管网的建设未能及时跟上,最终导致污水直排入河。同时,行政机关在履职过程中面临着短期内难以申请大量专项资金用于污染治理的难题。考虑到这一难题,并结合线索问题,宣恩县检察院在履行诉前程序的同时,建议相关行政机关形成专题报告,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为问题的解决争取专项资金。

2021年8月,县住建局通过申报争取了专项整改资金,完成污水主管3150米、接户管6190米的建设,基本实现对涉案区域污水的全面收集,同时完成了对宣恩县一中堵塞污水管段的疏通及整改。2022年3月,污水管网项目全部完工并通过验收,污水直排现象消失了。

接下来,宣恩县检察院将继续以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为指引,积极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以“公益之名”守护“湿地之美”,在做好湿地生态保护知识的普及宣传的同时加强与湿地保护相关责任单位间的协作,形成保护合力,切实让人民群众在绿水青山、蓝天白云中共享美好生活。

【责任编辑: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