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石雁飞)目前《电子烟管理办法》已出台,近期,十堰丹江口市烟草专卖局(营销部)在多群体、多渠道开展《电子烟管理办法》学习宣传工作,为《电子烟管理办法》即将施行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聚焦“自身”学,增强个人本领。在全体干部职工内部开展自学、集中学等活动,促使全员充分认识到《电子烟管理办法》的重要意义、深刻内涵、管理范围等,为下一步顺利开展相关工作、服务指导客户等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聚焦“客户”学,提升规范意识。通过诚信互助小组、“我与客户共成长”活动、微信群、入户走访等平台与渠道,面向广大卷烟零售户宣传新出台的《电子烟管理办法》,引导广大客户要做“拥护者”,自学守法规范经营烟草制品。
三是聚焦“社会”学,营造良好氛围。对登记在册的电子烟销售网点、校园周边等重点对象与区域,组织开展《电子烟管理办法》普法工作,在社会上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电子烟经营者主动接受依法监管、消费者增强依法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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