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占东辉)11月25日,黄石市住建局公布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并提醒广大市民,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选择存量房交易网签系统中资金监管,可防范交易资金风险。
该局提醒,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市民要选择正规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取得营业执照、未有中介机构信息公示单的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避免交易风险,市民可在黄石市住建局官网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备案系统查询。
据介绍,房地产中介服务费一般包括评估费、咨询费、代理费(佣金)。其中,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按照房地产的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
房地产咨询服务收费和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咨询费(包括书面咨询和口头咨询)一般采取按服务项目收取,单项标准在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
代理费(佣金)采取一次性收取,一般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0%计收,偶遇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具体收费由双方协商议定,收费标准以市价格主管部门的解释为准。
目前,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已联合制定《黄石市存量房出卖委托合同》、《黄石市存量房(买卖)居间合同》、《黄石市存量房买卖合同》、《黄石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黄石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放弃监管服务确认书》等合同模板,可在黄石市住建局官网直接下载。
该局提醒,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撮合服务签订居间合同时,市民应注意要求加盖经纪机构印章并由经纪人签字(含房信码编码),不要与任何个人签订合同。支付费用时一定要索取正规票据并加盖机构印章,不能向个人支付任何相关费用。
在签订《“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合同》后,市民不可绕开房地产经纪机构直接交易(俗称“跳单”)。
据介绍,该市在“存量房网上签约备案系统”中已设置居间业务自动筛查功能,同一套房源、同当事人在经纪机构已办理完居间业务后,当事人信息已自动录入系统中,后续跳单将无法完成合同网签备案。
黄石市住建局还特别提醒,市民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建议选择存量房交易网签系统中资金监管,采纳账户划转交易资金,可到市民之家一楼不动产服务区B区B2、B4窗口免费办理资金监管手续,防范交易资金风险。
从看房到签约的过程中,市民需注意保留相关录音、录像或微信聊天、短信沟通资料,以便应对可能发生的维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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