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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检察院:“小”案不简办,听证显温情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30日22:24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陈雄风)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和公开性,近日,黄梅县检察院对王某涉嫌危险作业罪一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并邀请了案件侦查人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参与听证。

2020年6月起,陈某(另案判决)利用其从事汽车修理养护工作的便利,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且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两辆改装面包车给他人私家车加油。犯罪嫌疑人王某受陈某雇佣帮其从事给顾客加油业务,涉嫌危险作业罪。

该案被移送审查起诉后,黄梅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系初犯,参与犯罪时间不长,作用不大,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且主动投案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配合公安机关退缴违法所得,依法可从轻、从宽处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以公开促公正,黄梅县检察院决定对该案进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事实、证据情况,重点阐述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和理由。案件侦查人员就侦查情况、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等情况进行说明,听证员围绕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处理意见等进行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因为缺乏法律意识,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今后我一定加强学习法律知识,遵纪守法,争取为社会多做贡献。”听证会现场,王某表达了自己的悔意。

“类似这种因为不懂法所引发的‘小’案,可能在我们生活当中时有发生,检察机关这种‘小’案‘精’办的态度,这种对国法与人情的考量,让司法温情更加可触可感。”会后,人民监督员说道。

【责任编辑:胡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