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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恩两网站未及时在公安备案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1日11:02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唐今朝、温锋、欧阳妩)近日,湖北省宣恩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日常网络巡查中,发现辖区内注册的两企业官网未落实备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网安大队对相关企业给予警告处罚,并责令网站负责人立即整改,妥善管理名下的互联网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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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行政处罚书。(通讯员 供图)

经查,两企业网站均外包给第三方运维,缺乏日常监管,相关管理人员对网络安全意识淡薄。民警约谈了网站相关负责人,现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普及了网站相关日常管理和维护知识。

宣恩公安提醒:网站自行维护或委托第三方代管,主办方强化日常监管,新注册网站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备案,到期或停用的网站要及时注销备案信息,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据了解,网站备案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需要网站的开办者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的备案,具体分为ICP备案和公安备案。网站备案是国家规定,也是打击不良互联网信息传播,维护互联网秩序的重要举措,网站所有者,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及时对网站进行备案,让网站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运营。

【责任编辑: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