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王倩倩)通过贩卖毒品谋取非法收益,近日,武穴一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一千元。
2021年7月,被告人彭某从他人手中购得大量毒品冰毒。同年8月至10月,被告人彭某先后五次向郭某贩卖毒品,每次收取毒资300元至500元不等。
2021年10月22日凌晨,被告人彭某在武穴市区某处与他人交接毒品时被民警当场抓获,现场在彭某身上查获毒品16.78克、毒资700元。
公诉机关审查认定,被告人彭某以牟利为目的贩卖毒品达十克以上,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彭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罚。建议判处被告人彭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市法院认为检察院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遂作出如上判决。
检察官提醒,毒品猛于虎,因其引发的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屡见不鲜,吸毒致幻杀人、劫持人质、交通肇事等行为严重危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毒品犯罪,害人害己,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远离毒品,珍爱生命,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