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12时起,荆门市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终止Ⅲ级应急响应。
受传输污染叠加不利气象条件下本地污染累积影响,荆门市自12月9日15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预警启动范围为荆门市域范围,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条件下,工业企业按照《荆门市2022—2023年度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限制一些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工地作业;强化日常道路保洁频次,重点管控区禁止露天焊接等。
接下来,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各督导组、市城管委、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加强督导巡查力度等,各县市区也积极响应重污染应急管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自12月10日20时起,荆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整体呈下降趋势,11日5时空气质量转为良。根据当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情况,结合气象条件及区域空气质量变化,经会商,预测未来36小时空气质量整体呈好转趋势,根据《湖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经研究决定自12月11日12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终止Ⅲ级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解除后,各地、各部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各督导组按照秋冬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要求,持续做好日常管控,防止空气污染指数发生反弹。市气象局结合气象条件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记者杨涛 通讯员徐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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