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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他人银行卡转移诈骗资金,咸宁通城警方抓捕2人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2日21:13 来源: 荆楚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杨晗 李佳玫)12月5日,通城县公安局麦市派出所民警缜密调查精心部署,将两名犯罪嫌疑人吴某、李某某抓获归案。其中,李某某为涉嫌诈骗罪的在逃人员。

据悉,办案民警在断卡线索核查工作中发现,李某某多次以偷税漏税的名义,邀约他人前往湖南省岳阳市,借用他人银行卡账户转移诈骗资金,涉案资金达11万元。李某某还多次将借来的银行卡提供给其上线吴某走账,累计转移非法资金7万余元,吴某从中非法获利2000余元。

目前,李某平、吴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请大家妥善保管好个人隐私以及相关证件,不要出借、出售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和电话卡,一旦被不法分子用于诈骗、网络赌博或其他违法犯罪,不仅会影响到个人征信,自己更可能成为罪犯分子的“帮凶”,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黄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