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天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永吹冲锋号的决心,一刻不停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一、严肃执纪执法,充分发挥办案震慑作用。始终保持惩治腐败强大力量常在,有效清除存量,遏制增量。截止到11月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056件,立案39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8人,留置12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挽回经济损失8200余万元。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先后有25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159人主动交代问题。
二、厚植为民情怀,重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坚持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既查“蝇贪蚁腐”,又查“小官大贪”。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26个,追责问责33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54人,组织处理184人,先后对3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村“两委”干部采取留置措施。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等资金项目,启动“大数据”监督试点工作,查实问题1278个,问责330人次,追缴资金20余万元。
三、用好“四种形态”,精准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精准把握事实证据、思想态度、纪法标准,提高监督执纪执法质量。今年以来,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141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以教育帮助为主谈话函询、提醒批评807人次,占总人次的70.7%;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247人次,占21.7%;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职务调整45人次,占3.9%;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严重违纪违法、触犯刑律的42人次,占3.7%。坚持实事求是,查处诬告陷害行为5起,公开反馈、澄清正名35次。
四、坚持系统施治,持续深化“三不腐”一体推进。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以查办案件促进整改治理,针对案件暴露的漏洞和短板,向有关单位提出纪检监察建议33份,推动完善一批制度机制。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旁听庭审5场,选取近年来查办的有影响力案件编印忏悔录,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近2000名党员干部受到教育。针对查办的29岁国企职工苏某挪用公款500万元赌博案编写剖析材料,印发全市各地各单位学习,加强对年轻干部教育。(特约记者 鲜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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