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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5日10:30 来源: 荆门日报

近日,市安委会发布《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要求各地各单位关注重点行业领域,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范事故发生。

此次专项行动从即日起开始至2023年3月底结束,行动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和重大风险,坚决整治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建立健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市安委会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迅速全面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制订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专班,建立工作机制,细化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明确责任单位,扎实推动专项行动有序有力有效开展;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和省安委会20条措施、市安委会30条措施有关要求,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收官,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和工作专班下沉、深入基层一线,通过重点督导、驻点帮扶等方式,开展实地检查;要推动生产经营企业贯彻落实《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指引》和《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指引》开展全面检查、立查立改;全市各专业委员会和市有关部门要组织检查组,深入不放心的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盯紧重大风险,指导帮助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坚决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行动中,各县(市、区)安委会要会同本级党委、政府督查室,邀请纪委监委等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市安委会还将组织多个督导组对各地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的重要内容。(通讯员尹清杉)

【责任编辑:白菲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