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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之花”在基层治理“最末梢”绚丽绽放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1日11:17 来源: 仙桃日报

近日,仙桃市法院“车载便民法庭”开进仙桃彭场镇娄星村,在当事人家门口成功化解一起因土地租赁产生的纠纷。庭审结束后,法官就案普法,对当地多发的土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等纠纷开展法律宣讲,受到村民们的热烈欢迎。

司法职能的延伸广度,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与司法获得感。今年以来,市法院积极服务和参与共同缔造,以提升人民群众“见法率”为抓手,不断完善巡回审判工作,将司法触角延伸到基层治理“最末梢”,把公平正义送到人民群众身边。

把庭审现场搬到人民群众身边

“我对案件事实无异议。”83岁的吴某躺在床上参与庭审。与此同时,承办法官坐在床边的小板凳上有序开展着庭审活动。

今年6月,吴某因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被西流河镇某村委会诉至法院。鉴于吴某年事已高且卧病在床,庭审当日,承办法官驱车20多公里来到吴某家中,挂起国徽、摆好座位、打开庭审设备,一个简单而规范的审判庭就在吴某的床边搭建起来了。

考虑到吴某的身体情况,承办法官有意识地放慢庭审节奏,认真地倾听、细致地询问,全面归纳双方争议焦点,耐心向双方释法说理。虽然该案未能调解成功,但双方当事人均对市法院依法作出的判决服判息诉。

“人民法庭要坚持‘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的工作原则,把普法宣传、矛盾调处等工作搬到田间地头,搭建好老百姓家门口法庭,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的急难愁盼。”党组成员、副院长张云说。

今年以来,市法院扎实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先后设立6个特色巡回法庭,14个巡回审判点,8个法官工作室,6个诉前调解工作站,同时将巡回审判工作纳入《人民法庭考核办法》,督促各人民法庭充分运用“车载便民法庭”在田间地头、房前屋后巡回审判180余次,有效打通“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最后一公里。

把调解现场搬到市场主体身边

“老李对不住啊,鳝鱼款拖欠了这么久才给你。”“没事,说开了就好,以后还是要多多合作啊。”近日,黄鳝产业示范带巡回法庭充分发动黄鳝贸易市场的商户、鳝农参与调解,成功促成鳝苗买卖合同纠纷中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在诉前握手言和。

调解靠前一步,纠纷止于诉前。市法院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能调不判、多调少判”的工作思路,通过巡回审判,主动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人员等社会力量全流程参与调解,凝聚强大合力,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

沙湖法庭深入践行“五共理念”,运用群众智慧解决鱼塘承包纠纷;通海口法庭采用“巡回审判+庭所联动”模式,妥善化解百万涉企纠纷;中国女裤名镇巡回法庭三步走,成功诉前化解涉企相邻权纠纷……

为促进基层治理从定分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今年11月,市法院联合相关部门签署《共同培养“法律明白人”协议》,合力培养政策法规宣传员、社情民意信息员、法律服务联络员、矛盾纠纷调解员;在长埫口镇四合村、彭场镇大岭村创建“无讼村”示范点,常态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诉调对接等贴身司法服务,促使纠纷化解从终端裁判向源头化解防控延伸,让矛盾纠纷化解于未发、止于未诉。

把法治课堂搬到社会公众身边

5月30日,在《湿地保护法》正式施行前夕,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在沙湖国家湿地公园巡回审理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邀请湿地公园周边村民到场旁听。

“现场旁听庭审,让我认识到保护湿地功在当代、生态平衡惠千秋。”村民们纷纷表示深受教育,今后,会以实际行动守护湿地生态平衡,让仙桃水更清、天更蓝、湿地更美好。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市法院忠诚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职责,充分运用巡回审判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围绕时事热点、关注重点,选择典型案例,就地开庭、判后答疑,让庭审案件成为群众共享的法治公开课。

在村居院落,围绕婚姻家庭、土地承包等纠纷,“一对一”普法、“面对面”解惑,弘扬向上向善的乡村文明新风尚;在小区楼宇,聚焦物业纠纷、邻里关系等痛点堵点,强化小区居民契约意识,携手共筑和谐美好家园;在工厂车间,特制“普法订单”,筑牢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防火墙”;在中小学校,寓教于乐,以“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帮助未成年人扣好“法治纽扣”……

今年以来,市法院巡回审判工作被学习强国、《湖北日报》、湖北高院等多家媒体专题报道50余次。

“司法为民永远在路上。”党组书记、院长漆俊表示,市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推进巡回审判,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让法治之花绽放在每一个角落。

来源:仙桃日报

作者:赵艳艳

【责任编辑:黄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