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教育局下发通知,明确师德师风“十条禁令”,进一步规范寒假期间教师行为。
这“十条禁令”内容是严禁从事一切形式的线上线下有偿补课或家教活动;严禁推荐或诱导学生到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参加有偿补课;严禁借布置寒假作业为由,向学生推销商业盈利性质的图书报刊、APP、教辅材料、培训讲座等;严禁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微信红包等财物;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严禁将学生寒假作业变成家长寒假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学生寒假作业;严禁通过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严禁组织或参与涉黄、涉赌、涉毒等违纪违法活动;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酒驾、醉驾。
通知要求,各地、各学校(单位)要通过短信、QQ群、微信群等渠道将“十条禁令”转达到每一名教师,对违反禁令人员,严格依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并追究管理责任。
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单位)召开寒假师德师风警示教育专题会议,组织广大教师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荆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荆门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向广大教师通报《教育部公开曝光第十一批7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明确相关纪律要求,对外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切实加大对教师违反师德师风问题的查处力度,树立良好师德师风,塑造良好教师形象。
市教育局将加大寒假期间监督检查力度,从严查处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的教师,同时,荆门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2332892、2346302、2371251。(记者赵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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