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结合省情实际,坚持分类施策、“五化”协同,着力构建多元发展、梯次互补、协调联动的应急救援能力体系,为践行“两个至上”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提供保障。
聚焦高效精干,推进专业队伍基地化
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政策指导职能和企业自身资源优势,推动双方需求融合、相互促进,布局建设专业应急救援基地。依托中国安能集团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成立工程抢险、危化品、水上水下、隧道等应急救援基地,基本涵盖事故易发多发行业领域,实现训练演练、培训备勤一体化,着力打造专业应急救援尖兵。与17家央企、省属重点企业签订合作协议,依托相关企业省内在建项目人员开展前置力量常态化备勤,接受省应急管理厅统一指挥调度,基本构建全省“50公里”备勤圈。出台《湖北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每年选取5支不同种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予以资金、装备重点支持,打造“省队”标杆。截至目前,全省登记在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共117支、4500余人,各类专业装备840余台(套),在十堰鄂坪水电站险情处置、驰援河南抗洪抢险等多起重大任务中发挥积极作用。
聚焦创新突破,推进新质力量一体化
积极推进航空、水上等新质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努力打造“水陆空”一体推进、同频共振的应急救援体系。制定湖北省航空应急救援“311”工程(地面保障、空中通道和空中监视3张网,1支省级航空应急救援队伍和1套政策制度保障体系)规划,划设“两横两纵”航空救援低空绿色通道,在省内规划4个至8个航空保障基地、20个航空保障站、200个保障点,实现应急救援飞行优先保障和30分钟内起飞。针对湖北江河湖泊水系发达特点,积极推进水上工程抢险力量建设,委托专业团队设计建造水上工程抢险救援船和指挥船,安排事业编制招录退役海军、海事、救援专业人员。依托荆州港务集团组建湖北荆州水上工程抢险救援队,规划建设水上工程抢险救援保障码头、物资储备场所和相关训练中心(基地)。结合防汛工作实际,探索利用直升机开展重大堤防险情处置,形成抛投集装箱、预置六面体等多个战法,在多次决口封堵实战和2022年长江防汛抢险综合演练中经受了检验。
聚焦基础前沿,推进基层救援力量站点化
结合乡镇(街道)机构改革,采取独立设置或加挂牌子的方式,组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机构。发动基层干部、民兵、联防队员、志愿者等人员,在乡镇(街道)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在行政村(社区)组建15人左右的兼职救援队伍,加强基层应急装备物资储备配备,定期组织技能培训、训练演练,建立基层应急力量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公安、急救等应急力量协同联动机制,实现接警联动、先期处置、救早救小。截至目前,全省先行试点的4个市州、20个县(市、区)乡镇(街道)应急能力建设稳步推进;武汉市160个乡镇(街道)成立应急办,1396个社区全部设置应急服务站点,有应急救援常备队伍5600余人。推动成立湖北省应急救援协会,组织制定《湖北省城乡社区应急志愿者安全服务规范》等地方标准,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社会应急力量融入基层,引导其健康规范发展。
聚焦快速响应,推进军地协同便捷化
省应急管理厅与省军区、武警湖北省总队建立多渠道、常态化通信机制,每日互通信息,每年突出一个课题开展军地联演联训,不断提升磨合度、协同性。推动建立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完善军地各级各类指挥机构编成,简化军事力量参加应急抢险工作审批流转程序。全省市、县、乡三级分别设置民兵应急营、民兵应急连、民兵应急排,相应力量纳入抢险救援应急力量常备体系。
聚焦国之重托,推进国家华中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精细化
省委、省政府把国家华中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改革重点项目、年度重点工作、政治责任清单,明确“国内领先、世界一流、荆楚特色”的建设目标,成立由常务副省长担任组长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省、市、县三级工作专班,成立项目专家咨询委员会,并结合湖北区位特点、配套优势、产业布局、水情汛情等实际因素制定最优方案。该项目已于2022年12月16日正式开工建设,省应急管理厅坚持每周召开省、市、县三级视频调度会,实时跟进项目进度、动态解决问题,力争建设精品工程、标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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