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记者 朱江 特约记者 叶相成 图/记者 张婧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2023年春节假期1月21日至27日期间,十堰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7天,优良天数比例100%,排名全省第一。
据悉,春节期间我市的 PM10平均浓度为98μg/m3,PM2.5平均浓度为40μg/m3,均低于全省平均浓度,排名全省第二;全省春节期间仅十堰市和神农架林区两地未出现污染天气。
春节假期,城区持续“天空蓝”,除假期工业企业停产、机动车行驶数量减少、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因素外,烟花爆竹的禁止燃放也是关键因素。
2023年春节前,十堰市环委办向各县市区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控工作的通知》,并向2021年除夕至2022年正月初一曾出现空气质量“轻度污染”的房县、竹山县、竹溪县和张湾区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下达提醒函,提醒高度重视春节至元宵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控;鄂北专员办与十堰市生态环境局还深入武当山特区、丹江口市调研督促两地公安部门加强春节禁鞭和秸秆露天禁烧管控。
春节假期,城区持续“天空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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