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许浩)2月8月下午,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三号桥派出所民警焦新泽,正带着辅警秦永剑、郭魁出差前往黄石办案。15时36分,一行三人发现S78蕲嘉高速双溪服务区入口处有一辆挂车自燃起火。

民警迅速采取措施灭火。通讯员 供图
该所民警立刻下车询问挂车司机刘金兵情况,司机称车上的灭火器已全部用完。民警立刻用警车上的灭火器帮助其灭火,并电话联系119。
灭火期间,现场民警发现火势蔓延逐渐不受控制,随时有爆炸可能,于是立刻对后方车辆进行疏导,并将高速公路的快速通道让出来,使消防车辆能尽快赶来支援。
民警开始对车辆进行疏导后,后方车辆中出现了一辆大型油罐车。为避免蔓延的火势造成更大危险,民警立刻将该车疏导至起火点200米开外。
15时57分,咸安消防大队赶至现场,与现场民警快速交接后制定临时方案,由民警进行人员疏导以免爆炸导致人员恐慌,由消防大队接手灭火的工作。

消防大队已控制火势。通讯员 供图
16时16分,消防大队已将火势扑灭,同时咸宁交警也赶至现场。这时,三号桥派出所的三位警察终于完成交接工作,最大程度上保护了来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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