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新闻网消息(通讯员 叶晨飞)近日,长航公安荆州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执勤巡逻时,发现江边一废弃场地内有一辆可疑的破旧箱式小货车,随即上前盘查。车辆虽旧但箱内别有洞天,货厢内储油罐、加油枪、电子油表计价器应有尽有,竟把货车改装成了一个流动“加油站”。

经查,杨某在未取得相关经营执照的情况下使用储油罐、加油枪、电子油表计价器等设备将货车改装成可移动的加油车,并且使用加油设备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向其他私家车辆出售、灌加成品汽油以此牟利。杨某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私售的汽油价格虽低于市场价,但改装的加油车无任何安全设施,易发生爆炸等安全事故,极具安全隐患。私油的品质无法保证,广大车主切莫贪图便宜使得自己的爱车受到损坏。
编辑: 苏园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